海淀区应对疫情共渡难关期间生活性服务业企业房租减免奖励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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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疫情防控期间对我区商业服务业企业的扶持作用,解决生活性服务业企业经营困难,根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区落实北京市促防疫稳增长政策加大力度支持企业稳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北京市海淀区进一步推进中小微企业房租减免工作方案》和《海淀区进一步促进消费能级提升发展支持办法》的文件精神,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为承租餐饮、便利店、美容美发、家政等4类生活性服务业连锁直营门店减免租金的产权方给予资金奖励,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及标准

  支持和鼓励非国有、非集体产权方(不含商场、购物中心及特色商业街区)在疫情防控期间为承租餐饮、便利店、美容美发、家政等4类生活性服务业连锁直营门店减免租金。通过以奖代补方式,给予上述产权方资金奖励。

  (一)给予为连锁餐饮门店减免房租的产权方不超过5万元的资金奖励。

  (二)给予为连锁便利店门店减免房租的产权方不超过3万元的资金奖励。

  (三)给予为连锁美容美发门店、连锁家政门店减免房租的产权方不超过1万元的资金奖励。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为非国有、非集体的房屋产权方(不含商场、购物中心及特色商业街区),在疫情期间为承租餐饮、便利店、美容美发、家政等4类生活性服务业连锁直营门店减免租金;

  (二)在海淀区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在海淀区合法且诚信经营,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符合海淀区相关发展规划要求;

  (三)承租的餐饮、便利店、美容美发、家政等4类生活性服务业门店应为连锁直营门店且在疫情期间坚持营业;

  (四)在2020年2月至4月期间,为承租门店减免租金累计减免时间不少于30天;

  (五)项目涉及的经营场所具有合法的产权证明文件,且不存在违法建筑;

  (六)积极配合市、区相关部门开展防疫工作,疫情期间未发生重大、突发事件。

  三、申报要求

  (一)各项目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二)对于伪造相关材料,提供虚假材料的项目申报单位,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同时纳入企业“黑名单”管理,不再予以政府支持;

  (三)获得资金支持的项目申报单位应积极配合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及其他有关单位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四)符合支持条件的企业将不得重复享受政策资金。已享受市、区其他相关专项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四、受理单位

  北京市海淀区商务局

  五、申报流程

  (一)企业在申报平台上统一申报,按照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上传相应材料;

  (二)区商务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三)审核通过后,区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联席审议,拟定支持项目及金额,报区政府审议;

  (四)区政府审定后,区商务局将奖励资金拨付至相关企业。

  六、申报所需材料

  (一)减免租金奖励项目申请表(附件);

  (二)产权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承租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产权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疫情期间承租方营业证明材料(2020年2月至4月);

  (六)2019年12月完税证明;

  (七)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

  (八)与承租方签订的减免疫情期间租金协议;

  (九)2019年12月租金发票、疫情期间的租金发票;

  (十)产权证明材料。

  七、申报时间及平台网址

  企业自行网上申报,自通知公布之日起即可申报,申请截止日期2020年7月30日。

  申报平台:http://www.bjhd.gov.cn/ztzl2014/zxzt/Afour/

  咨询电话:(010)88498196、(010)88498135

来源: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5日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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