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2022年北京市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持续深入优化首都营商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一步助力“两区”建设,根据《北京市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管理办法》,市知识产权局将正式启动2022年北京市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试点支持对象
本市冠军企业和重点领域中小微企业。其中:
单项冠军企业包括国家工信部或本市评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以及符合《2022年北京市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指南》相关要求的外资隐形冠军企业。
重点领域中小微企业包括硬科技中小微企业和十大高精尖产业小微企业,应符合《2022年北京市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指南》相关要求,属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以及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和基金支持的企业优先。
二、试点专利要求
(一)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一致,且投保人为投保专利的专利权人或被许可人。与其他专利权人共有的专利,应为第一权利人投保且取得其他专利权人的书面同意。专利权属关系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专利数据为准。被许可人投保应取得专利权人同意;
(二)投保专利为有效中国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均可投保,发明专利优先;
(三)投保专利距离专利权期限届满日不少于3年;
(四)专利在投保时无正在发生的权属纠纷、侵权纠纷。
三、试点保险公司和保险产品
(一)试点保险公司。2022年,市知识产权局通过公开招标形式确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财险)为本年度试点保险公司,对其保险产品进行备案,由以上两家试点保险公司负责全市的知识产权保险试点投保工作及承保工作。请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北京小微企业金融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smeservice.com/),积极开展专利执行险、专利被侵权损失险及其组合险的投保工作,市知识产权局将对人保财险及太平洋财险承保的、符合《北京市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管理办法》及其实施指南的企业购买保险的保费予以支持。
(二)试点保险产品。保险产品具体内容参照人保财险、太平洋财险的保险产品介绍。
(三)保险公司分工。请各企业根据自身注册地所在区与对应保险公司对接。
1、中部区域、东部区域:包括海淀区、朝阳区、丰台区、石景山区、西城区、东城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顺义区、大兴区、平谷区、通州区、密云区,投保保险公司为人保财险。
2、西部区域:包括昌平区、房山区、怀柔区、延庆区和门头沟区,投保保险公司为太平洋财险。
四、投保时间和方式
(一)为集中对企业做好保费补贴工作,请有意向投保的企业于2022年6月6日至8月19日期间集中投保。
(二)有投保意向的企业可以登陆北京小微企业金融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smeservice.com/)的“北京市知识产权保险试点”专栏中的“知识产权国内险”板块填写申请表并提交其他相关材料。
五、注意事项
(一)请各区知识产权局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局、中关村各分园区及三城一区管委会配合做好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的宣传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有关保费补贴方式及具体要求详见《北京市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管理办法》《2022年北京市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指南》,具体保费补贴申报通知在试点保险公司按照要求确定可以投保的企业及专利后发布。
六、咨询方式
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中心(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直属事业单位,负责2022年北京市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的具体实施):
联系人:魏诗濛、张辉、范睿、于清琳
联系电话:82356446-852、82359396、82359856、84080096
电子邮箱:cujinzhongxin-cxfwb@zscqj.beijing.gov.cn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联系人:刘倩(产品咨询联系人)
联系电话:13910908044
电子邮箱:liuqian09@beij.picc.com.cn
联系人:肖皓天(产品咨询联系人)
联系电话:13488780257
电子邮箱:xiaohaotian@beij.picc.com.cn
联系人:王潇然(系统问题联系人)
联系电话:13911819793
电子邮箱:wangxiaoran01@beij.picc.com.cn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联系人:吴迪
联系电话:15822246209
电子邮箱:wudi-054@cpic.com.cn
联系人:霍晓磊
联系电话:18618132813
电子邮箱:huoxiaolei@cpic.com.cn
北京小微企业金融综合服务平台
联系电话:58352188
电子邮箱:smeservice@bfhg.com.cn
附件:
1.《北京市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管理办法》
2.《2022年北京市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指南》
3.2022年北京市知识产权保险试点产品介绍(人保财险)
4.2022年北京市知识产权保险试点产品介绍(太平洋财险)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22年6月6日
北京:2022年北京市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指南
为贯彻执行《北京市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管理办法》(京知局〔2019〕33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推动2022年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指南。
一、实施机构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开展2022年度北京市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中心受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委托,负责2022年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在全市范围的具体实施。
二、投保企业和专利标准
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支持的投保企业应符合《管理办法》第三章规定的支持范围。具体标准参见《北京市知识产权保险试点经费支持企业标准》(附件2)。
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支持的投保专利应符合《管理办法》第三章规定的支持范围。
三、试点保险公司及投保
1.北京市知识产权局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两家试点保险公司,分别执行其中标区域知识产权保险试点服务,对其试点保险产品予以备案。试点保险公司按照《管理办法》和协议要求,做好保险试点的宣传推广、指导申报、综合评审等工作,并配合做好保费补贴发放和总结评估等工作。(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知识产权保险试点服务区域为中部区域和东部区域,包括海淀区、朝阳区、丰台区、石景山区、西城区、东城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顺义区、大兴区、平谷区、通州区和密云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知识产权保险试点服务区域为西部区域,包括昌平区、房山区、怀柔区、延庆区和门头沟区)
2.购买试点保险产品的企业,可登录北京小微企业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smeservice.com/),注册和完善企业信息(已注册企业可直接登录),选择“北京市知识产权保险试点”,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和上传相应资料,申购知识产权保险产品。试点保险公司将按照《管理办法》、本实施指南相关要求,对投保的专利开展综合评审及风险审查。
3.试点保险公司与专利通过综合评审及风险审查的试点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合同可约定保费补贴由保险公司代为申报领取。
四、保费补贴申报
(一)发布通知
保费补贴申报通知将在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政务网站“通知公告”栏目(网址:http://zscqj.beijing.gov.cn/)、北京知识产权政务微信(微信号:bjipowx)、中关村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微信号:ZGC-IP)等官方渠道发布。申报周期内仅能申报一次,超过规定期限申报的,不予受理。
(二)提交材料
申报保费补贴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北京市知识产权保险试点申请表;
2.投保专利信息汇总表;
3.专利保险投保单和保单复印件;
4.共有权人或许可人声明;
5.如委托试点保险公司代为申报的,应提交代为申领同意书。
以上纸件材料应以A4幅面按照顺序沿左侧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提交至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中心。文件应整洁、清晰,并提供相关材料原件以备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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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材料
1.申报材料提交后,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依据《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审核工作。
2.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修改并重新提交,未在5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或重新提交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四)公示结果
1.审核完成后,审核结果将通过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网站和中关村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微信号:ZGC-IP)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申报材料经公示有异议的,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将及时进行复核。经复核没有问题的,及时告知异议人复核结果;确有问题的,不予补贴并告知申报人和异议人。
五、保费补贴发放
1.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通知相关申领人进行补贴领取。
2.补贴资金通过转账、支票方式拨付给申领人,申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办理申领手续并提供相应票据。
3.以下情况之一视为放弃领取保费补贴:提供银行账户信息有误的;逾期不领取的;因未及时入账造成支票过期的;因保存不善造成支票丢失,未及时通知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中心并通过法院办理公告遗失手续的。
六、咨询方式
政策咨询
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至11:3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82356446-852,82359396,82359856,84080096
电子邮箱:cujinzhongxin-cxfwb@zscqj.beijing.gov.cn
办公地址:海淀区知春路23号量子银座大厦209室(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中心)
附件1:北京市知识产权保险试点经费申报流程图
附件2:北京市知识产权保险试点经费支持企业标准(2022版)
附件3:北京市知识产权保险试点申请表
附件4:代为申领同意书(模板)
附件5:共有专利权人声明(模板)
http://zscqj.beijing.gov.cn/zscqj/zwgk/tzgg/325855002/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