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开展项目企业信贷融资需求摸底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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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发挥好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作用,加强对北京地区高精尖项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促进我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转型升级,助力构建北京高精尖产业结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正在联合金融机构制定创新信贷产品,并计划给予贴息支持。为进一步推进后续工作,现开展项目企业信贷融资需求摸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企业需具备的条件

申请专项贴息贷款的主体须为在本市建设工业、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项目的单位,项目须处于在建或近期可开工状态,且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符合本市《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项目;

(二)符合《加快科技创新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十个高精尖产业指导意见》的项目;

(三)智能、绿色制造技术改造的项目;

(四)符合《北京市“十四五”时期高精尖产业发展规划》的项目。

二、有关要求

(一)请有融资需求且符合条件的项目企业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派专人负责。认真填报信贷融资需求摸底情况表(详见附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1年8月15日前将盖章版扫描件(pdf格式)及电子版文件(doc格式)发送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规划处指定邮箱,邮箱地址为qiyerongzi@jxj.beijing.gov.cn。

(二)对于本次各项目企业报送的信贷融资需求情况,我局将进行汇总整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业务对接,及时协调推进。此外,本次摸底工作提交材料截至日后至2021年年底,有融资需求且符合条件的项目企业仍可按本通知要求提交相关需求信息。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8月5日

(联系人:崔岳;联系电话:55578182)

附件 信贷融资需求摸底情况表

报送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项目名称

所属行业

开工时间

竣工时间

项目

所在区

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总投资额

(万元)

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

(万元)

信贷融资需求规模

(万元)

企业是否为在京

中小微企业或

民营企业

1

                     

2

                     

. . .

                     

注:1.“所属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7)四位代码对应行业名称填写;

 2.中小微企业是指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第四条‘各行业划型标准’确定并在京注册的中小微企业,由企业根据此文件规定自行划型。”

 

原文链接:http://jxj.beijing.gov.cn/jxdt/tzgg/202108/t20210810_2461349.html

2021年8月13日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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